浙江省公共关系协会文件
浙公字 [2017] 4 号
浙江省公共关系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征文活动
通 知
为纪念浙江省公共关系协会建会30周年,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建会30周年征文活动”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主题:浙江公关三十年,传承创新再前进。
二、征文内容及目的:
(一)总结经验,展示成果。回顾协会成立30年来的历程,展示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、社会和谐、文化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业绩及闪光点,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借鉴。
(二)理论思考,找准坐标。根据公共关系面临的新形势、新任务、新特点、新变化,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明确协会发展方向,对新时期协会工作重点进行展望和思考,找准新常态下公共关系的新定位、新坐标、新办法、新出路。
(三)继承发展,开拓创新。充分发挥公共关系在改革创新、攻坚克难中的优势作用,凝聚社会力量,形成发展合力,培养公关人员,提高公关水平,在继承中创新,在创新中发展,在发展中前进。
三、征文方式:
(一)邀请老领导、老同志、老会员及企业家,撰写回忆文章,见证省公共关系协会30年历程。
(二)组织专家学者、公共关系工作人员、大专院校师生,走进和谐公关、公关发展比较好的企事业单位、行政机关,通过调研采访、总结挖掘、深化提炼、寻找亮点,以点带面,烘托主题。
(三)协调市、县协会,共同研讨如何打造“政府认可、企业认同、社会认知、公众点赞”的协会新形象,呈现出新常态下公共关系的新作为。
四、征文时间安排:
4月—5月,策划筹备,发文通知;
5月—7月,约稿到人,采访调研;
8月—9月,整理资料,撰稿成文;
10月, 提交作品,组织评审;
11月, 整理作品,编辑成册。
五、征文组织机构:
设立征文组织与评审小组,李远兵任组长,马志强任副组长,组员另定。
六、征文要求:
(一)真实性。对协会30年来涌现出来有突出贡献的人和事,进行提炼加工,力求真实,保持“原生态”。
(二)创意性。文章不求大而全,而要求小而精,突出亮点和创意。
(三)可操作性。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,努力提高参考价值和实际可操作性,便于借鉴和推广。
(四)体现正能量。以先进事迹、成功事例感动人;以名言警句、失败教训警示人;以优良风貌、团队精神推动人。
(五)不得抄袭,不得有版权纠纷,引文要标明出处。
(六)征文字体标题黑体2号,内容仿宋小3号。
(七)征文自行留档,恕不退还。
(八)获奖作品版权归省公共关系协会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私自用于商业用途。
(九)省公共关系协会享有最终解释权。
七、征文联系方式:
办公室:0571-87070131、87070141
李远兵:13905811712
马志强:15158153801
浙江省公共关系协会